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防止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决定即日起全校各单位要针对本部门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校安委会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消防与交通安全
重点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施工场地动火管理;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老师、学生对消防器材使用技能掌握情况;校园周边治安情况、交通状况和经营场所对校园形成的安全隐患。
2.食品、饮用水安全及传染病防控
以食堂饭菜、饮用水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制作、用水、用气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3.实验室安全
重点对各级科研室实验室、各级工程技术创新平台,各类教学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开展安全检查。着重检查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情况;安全自查互查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师生对预案掌握情况等。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含压力气瓶)、辐射、生物、机械等实验设施、设备以及危险化学品特别是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近3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地方列入此次安全检查的重点。
4.校园建筑工程现场施工安全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现场安全措施、计划及各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现场投入使用的设备、设施、安全装置运行情况。
5.校舍安全、公房改造工程安全
重点检查全校房屋修缮和维修审批制度落实情况;公房装修改造现场施工安全。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安全大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部(学院)、直属、附属单位应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部署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各安全分委会组成安全检查组对实验室安全、消防与交通安全、食品饮用水安全及传染病防控、校园建筑工程现场施工安全、校舍安全、公房改造工程安全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束后,各安全管理委员会分委会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向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制定出应急预案,以确保人员、设备安全,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同时制定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并报各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分委会备案。
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单位,各安全管理委员会分委会将以适当形式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望各单位遵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三、检查日程安排
2019年4月17日至4月24日,各单位自查、整改。
2019年4月25日至4月28日期间,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各分委会自行安排时间组成检查组进行全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束后各安全管理分委员会针对检查的具体情况发出整改通知。本次安全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2019年5月5日至5月10日,各单位应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本单位安全检查总结材料上报各安全管理分委员会备案。
校安委会办公室